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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利才是合理的现象

如果说利息是合理的,因为排他性资源的天然属性之一就是“借出之后要承担机会成本”。那么,复利也是合理的。

我从你那里借了一笔钱,谈好了年利率是 10%,那么,一年到期之后,我理应还给你 1.1x(x 是我从你那里借来的本金),到期我就还给你了。这时,可以认为这笔借贷的利息计算方式是单利。

可如果到期之后,我并没有连本带利全部偿还给你,而是决定延期。

那么第二年到期的时候,我理应还给你的是 1.1 × 1.1x=1.21x,因为我相当于是在新的一年初始,向你借的本金是 1.1x,与此同时,从第二年初始开始,你承担的机会成本也的确是 1.1x,而非 x。而第二年的利息计算方式其实还是单利。

如果我坚持认为,不管我借多少年,都只能按照本金为 x 来计算利息。那么,事实很清楚:若不是你傻,那只会是我坏。所以,利息是合理的,复利也是合理的。其实,单利才不是唯一合理的,甚至有悖天理。

长期以来,人们不仅误解金钱,也误解利息。比如,亚里士多德始终坚称钱不是活物,所以天然不具备繁殖能力。所以,借钱收息,不管单利还是复利,只要收利息,就是有悖天理的。不管亚里士多德错得多离谱,他的观点到现在还在影响着许多人。

亚里士多德没想过钱是最灵活的生产资料,那么他也就没有想过,钱其实等同于任何可以用它从整个社会换来的活物。就这样,钱相当于间接拥有了繁殖能力。

当然,被误解最深、最广的,肯定是复利。“利滚利”和“高利贷”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,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对等互换地使用,古今中外皆如是。而公开谴责复利的名人也多到数都数不过来的地步,随便罗列几个,比如莎士比亚、牛顿、凯恩斯等。

复利这个东西,从几千年前谷物借贷时就存在。

到今天,全世界所有允许信用卡发行的国家,银行计息用的也都是复利计算方式:按日收单利,按月收复利。

我们可以恨它,可以骂它,可以谴责它、诅咒它,可无论怎样,到最后还是得与它共存。这是所有真相的共性:真相不灭,也不为任何人的意志而转移。

再进一步,单利其实是线性增长的,复利是指数增长的。

指数增长令人迷惑的地方在于,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低于线性增长。然而,它的增长速度就好像是有加速度一样,不仅涨得越来越多,还在涨得越来越多的同时涨得越来越快。

在那个数学名词尚未创造的年代,甚至连文字都很原始的年代,放贷者和借贷者之间的知识差异就已经存在。人群中极少数的放贷者几乎很快就凭直觉掌握了这个秘密;而绝大多数的借贷者从未真正有机会去理解这个所谓的秘密,只是因为攒钱太困难了。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,他们总是要等到落入利息差的“陷阱”之后才大惊失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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